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一个公司里面通常都会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是一个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日常经营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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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和监事会有什么区别?
(一)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监事会对外不可代表公司,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
(二)监事会没有实权,但是监事会监督董事会,董事不可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还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提起诉讼;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股东(大)会负责的,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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