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起诉书怎么写?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9

一、股东抽逃出资起诉书怎么写?

股东抽逃出资起诉书

被告人何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104**90********,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省**市**区,住**坊区**路**号**栋**单元**层**号。20**年4月21日因涉嫌抽逃出资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年5月24日经本院以涉嫌抽逃出资罪批准逮捕,次日由**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某某涉嫌抽逃出资罪,于20**年7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年7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于20**年9月12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年10月11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期间,于20**年8月3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某与王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各自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何某某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王某某出资人民币2200万元,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成立了****典当有限公司后,二人采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施抽逃注册资金,何某某共抽逃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人。

经侦查,被告人何某某于20**案4月21日被公安机关在**市**区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被告人何某某的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案件来源及到案经过、银行交易明细等;

2、证人张某甲、石某某、张某乙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何某某及同案人王某某的供述及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抽逃出资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应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市**区人民法院

二、股东抽逃出资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股东抽逃出资,情节严重数额较大会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下面环节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起诉书中,检察院陈述被告人抽逃出资的过程及犯罪情节、阐述公安机关侦办情况,在后面附上检察院的公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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