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是否属于股东责任?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9

一、抽逃出资是否属于股东责任?

抽逃出资是属于股东责任,

由公司法人来起诉处理,抽逃出资是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所以,股东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另外,公司的债权人也有起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 ) 第四条 抽逃出资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为: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在当代社会,现在公司内部股东如果要出资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完全的将资金到位,后续的话是可以慢慢的将注册资本到位的,但是有一些股东他会出逃,出自导致公司内部的一个资金缺少的状况,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