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出售房产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什么?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9

一、股份公司出售房产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什么?

股份公司出售房产的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因XXXX一事,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写上公司地址即可)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各股东研究表决,同意公司将位于XXXXXXXXXXX房产转让给 XXXXXXXXXXXXX 并办理过户手续。公司股东表决顺利通过。

全体股东签名: 公司签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二、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谓不能履行职务,是指因生病、出差在外等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职务的情形。所谓不履行职务,是指不存在无法履行职务的客观原因,但以其他理由或者根本就没有理由而不履行职务的情形。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股份公司都有自身房产,这是固定资产,公司可以抵押办理贷款。如果将房产出售套利变现,公司要召开会议讨论。经过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出售的,在股东会决议里面写清会议流程及召开程序,股东会一般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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