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股东决定书的处罚是什么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9

一,伪造股东决定书的处罚是什么

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证件的行为规定了两款:分别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前者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在法律上的处罚需要结合实际进行一定的分析,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丧失不小的法律基础,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合理的的应对,如果自己的罪行成立,自己需要勇于承担责任,经济利益冲昏自己头脑肯定需要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己需要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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