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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经常能听到XX企业、公司因分立而发生纠纷的消息。那么,什么是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说明和注意事项?企业分立合同纠纷的管辖又是怎样来规定的?承业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1、企业分立合同纠纷的释义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将企业依法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企业。新设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当事人之间有关企业分立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等发生的纠纷为企业分立纠纷。
2、企业分立合同纠纷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企业分立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企业分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44条,《合同法》第5章,(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18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31条、第35条的规定。
4、企业分立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事项
《民法通则》第44条对企业分立的登记、分立各方财产和债权债务承担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关于企业分立涉及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问题,《合同法》第70条以及第5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作出了相应规定。另外,《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18条规定:“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31条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该法第35条还规定:“经政府批准,企业可以分立。企业分立时,应当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和债权债务等。”
通过上文,我们对于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方面的解释,管辖方面,法律适用以及注意事项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多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可以咨询承业网站的律师,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解决问题,提供您需要的资料,在实际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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