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能否完成注销程序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3

  一、公司未经清算能否完成注销程序

  不能,公司注销必须要经过清算,得到清算报告,清算报告需要准备《备案确认申请书》,注销必须要登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

公司未经清算能否完成注销程序

  二、股东未清算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通常来说,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当公司未经法定清算程序即办理注销登记,致使其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时,法院应当支持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追加公司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的请求。

  三、公司清算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之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是权利人在执行程序中发现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的确定以及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未经清算能否完成注销程序的答案是否定的,公司未清算办理注销登记的,是不能完成注销程序的。即使注销了,也不合法规,股东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经过清算流程再进行注销是法律规定的行为,我们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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