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销清算方案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1、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4、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5、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①、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②、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6、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7、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8、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XX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二、公司注销清算的程序
公司注销清算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 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 清算组成立文件;
(3) 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 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三、公司清算的期限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以下是根据《公司法》总结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注销清算方案应当先介绍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其次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以及汇报公司财务状况等等。以上便是承业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注销清算方案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