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资本为5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但大股东(投资45万)操纵清算,其他两个小股东未能参加。清算结果为亏损29万,但大股东以亏算为名,占有剩余的21万,不返还小股东部分投资。请问,具体的诉讼程序如何走?适格的被告是谁? 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清算。告大股东。对大股东占有剩余的21万,应以大股东为被告,有其他两个小股东要求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返回其中应得部分.如果对清算结果本身有异议,则另当别论.你可以告大股东侵犯了你们参与公司清算事务的权利,并要求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返还你们应得的部分,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当面咨询。比较复杂,建议面谈。上海有上海的规定。以大股东为被告。起诉大股东。大股东为被告起诉大股东。起诉大股东.以大股东为被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组织清算。这样可以维护你们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议带上详细资料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