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清算人申请书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3

    指定清算人申请书

    申请人

    名称: 信托投资公司

    住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被申请人

    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电话:

    电传:

    申请事项:

    请法院尽快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的 股份有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日至 日)届满(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发生时间为 日;因 日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而应解散,按照《公司法》第191条的要求,该公司应于15日内即于 日前组成清算组着手清算。但该公司时至今日仍未组成清算组。

    申请人为 股份有限公司最大债权人,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工作能否及时进行,直接关系到申请人利益。由于 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组成清算组,极有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流失,影响其偿还债务之能力。为保护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正当利益,依照《公司法》第191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申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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