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3

  一、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

  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因此,破产所需达到的条件有两个: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规定了两个要件:

  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的能力。

  该条还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综上所述,破产清算程序是没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关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就有规定,自收到申请日起5日内内,而破产清算的整个程序都比较长,长达几年都有可能;以上便是承业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公司法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承业律师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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