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需要注销时,注销公司的前提就是要进行公司清算,有些公司注销后根本没有进行清算,导致后果严重,下面就由承业律师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公司注销未清算的后果吧!
一、什么是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在面临终止的情形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清理,以终结其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其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在公司法上,清算是终止公司法人人格的必经的法律程序,如同公司注册取得法人人格的必经程序是一样的。公司的终止程序比公司的成立程序复杂和严格得多。终止公司的前提要进行公司清算,清算的目的应是对公司债务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利益等的保护。但是,终止公司法人资格之后,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是否还能继续得到保护也是法律应关注的问题,这也才真正是公司依法清算的根本目的和价值所在。
二、公司注销未清算有什么后果
对于公司存在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公司未经清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从而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是公司已经清算并予以注销,但清算程序、实体不合法或不当,公司在注销后仍然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虽已经注销也同样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公司清算不合法或不当的情形,主要有未按照法定程序、方式通知债权人,未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权债务,遗漏债权债务,怠于清算导致部分账目无法查清、恶意处置财产等等。当债权人发生此种情况并发现公司已清算注销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清算组人员、存在过错的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和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之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第二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是权利人在执行程序中发现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的确定以及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注销未清算的后果的相关内容。公司发生依法清算的事由,但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即被注销的,后患无穷,相关责任主体依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补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公司注销有风险,清算须谨慎。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