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解散时往往需要进行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由清算组来进行执行,一般而言公司清算的原因有哪些,公司清算方案包含哪些内容,本文为您介绍。
公司清算的原因有哪些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
(l)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
(4)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如:公司设立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从事违法活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等等。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勒令停办、关闭、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3、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依法宣告破产而解散。公司破产后,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破产清算,与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程序及法律适用均不相同,本文对此不作展开。
公司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制定清算方案。
6、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7、提交清算报告。
8、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方案的内容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