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财产的计价方法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3

  企业清算财产的计价一般可采用三种方法,即帐面净值,重估价值,以及变现收入。

  ① 以帐面净值为依据。资产的帐面净值是指资产的帐面原值扣除相应的损失或耗费之后的剩余部分。在企业的清算财产中,各种实物资产往往容易产生帐面净值至现行价值相偏离的情况,因而实物资产一般不宜直接采用帐面净值作为计价标准。适合采用帐面净值计价的资产主要是各种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②以重估价值计价。资产的重估价值是按照现有条件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所形成的价值。由于评估的标准不同,资产的重估价值也可能不一致。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企业资产的评估主要可以采用两种标准加以评估;一种是资产的重置成本;另一种是资产的收益能力。

  A、资产重置成本。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在现行条件下,按功能重新购置资产所需花费的成本。按重置成本来对资产进行估价,主要是确定其重置净价,重置净价是等于资产的重置全价减损耗,其中的资产重置全价等于在现有条件下重置全新同类资产所需耗费的成本,另一因素损耗则是综合考虑了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所引起的各种贬值因素。

  B、资产的收益能力。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指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净收益。按净收益能力来对资产进行估价,实质是将资产的价值予以资本化,按资本市场的价值进行评估。

  ③以变现价值计价。资产的变现价值是指把资产投放到相应的流通市场上可能获得的收益。当然,这里所说的市场是一种广义的市场。有些资产具有较为发达的流通市场,而有些资产的流通市场也许很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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