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在一家公司经营管理中是很常见的事情。股份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的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得已退出,而有人退出就会有人加入,在转让股权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和手续来的,这样才能合法的进行股份转让。接下来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将告诉你股份转让登记如何办理。
一、股份转让登记如何办理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公司应向新股东颁发出资证明并将详细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综上所述,当事人之间如欲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首先要签订股权协议,其次,股权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最后,还涉及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哪些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公登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该等转让并未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则该等股权转让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登条例相关条文的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登记事项的范围,所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而且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至少目前在上海,工商部门并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业务。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股份转让登记如何办理的内容。股份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但是这种转让只有登记才能使其获得保障,因此一旦涉及到股份转让,势必要好好学习其流程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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