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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怎样界定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3

  对于股权来说,股权是公司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股东通过持有相应的股权可以对公司施加一定的影响,例如说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做出参考,或者是更换公司的管理层,那么股权转让的话,他的一个转让合同效力是怎样界定的呢?接下来由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怎样界定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怎样界定

  1、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意义。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这种登记起到一种公示作用,登记之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反之,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与否: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注意:股权转让属于非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所以,股权变动不是公司规定的必须登记的事项。

  2、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非书面合同形式的,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协议以书面形式签订比较正规,也可以避免产生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经过股东会决议(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受让方取得股东权。股东权之权能包含: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有哪些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以上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怎样界定的相关知识,对于股权转让来说,合法的股权转让才是有效的,不合法的股权转让无效。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事务所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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