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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23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很多股东一起出资建立的,有些股东可能也会把自己手里的股权转让出去,使他人取得股权,不过必须按照合法的流程进行,否则也可能出现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下面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注意: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3、违反特别规定。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股权转让时的注意事项

  1、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当到有关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但是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其企业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要求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公司法》中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不得发生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就是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等相关法律知识。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公司的章程,不然可能转让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承业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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