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到哪起诉?股权转让纠纷想通过起诉解决的,需要明确管辖法院,因股权转让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下面由承业律师事务所编辑在本文为您整理介绍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相关内容。
(一)当事人约定管辖
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这里要注意,合同内约定管辖法院明确的,依据合同约定的为准。而类似于合同争议条款中的“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约定管辖法院不明,这种情况视为没有协议管辖,适用于法定管辖。
(二)约定不明走法定管辖
法律上对法定管辖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将公司列为被告的管辖
将公司列为被告的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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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内约定管辖的规定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合同中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是否适用专属管辖,所谓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等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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