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平行型并购增多
公司规模的发展经历了从分散、小型化,到大型、垄断公司,到大型混合型联合公司,再到特大型专业化垄断公司的发展过程,相应地,跨国公司并购活动也经历了从平行型并购,到垂直型并购,到集团型并购,再到平行型并购的历程。平行型并购从一百年前的并购中占主导地位到逐步减弱,再到 90年代充当并购浪潮的主导方式,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1999年20年间,平行型并购在全部跨国公司并购中的比重由1993年的50%左右上升到70%;垂直型并购在全部跨国公司并购中的比重除了在1987年一度接近20%以外,在1988年到1999年间基本保持在10%以下;而集团型并购在全部跨国公司并购中的比重由1993年的4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30%以下。显然,在经济日益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即便是大型跨国公司也有可能在竞争中败北,因此,为了成为有效的全球竞争者,跨国公司不得不不断地通过全球并购尤其是平行型并购来强化其核心产业的发展,以成为行业的领先者,其直接结果是行业的日益集中和企业的超级化发展。
跨国公司在不断进行同行业平行型并购的同时,其进行恶意并购的情况也在增加。1999年10月25日,美国政府宣布取消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1月4日,美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宣布取消实行了大半个世纪的限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银行跨界经营的法律。这两项法案的实施无疑是为了适应当今世界金融全球化发展的需要,但它同时也为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提供了方便。当前跨国公司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国际资本市场上资本经营能力的竞争,伴随着直接融资的扩大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跨国公司多数已是上市公司,因而就有了价格的表现形式,使跨国公司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企业作为交易对象成为可能。通过直接融资或并购进行资产重组和资产优化,形成优质资产,这正是资本实力竞争阶段跨国公司发展的最优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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