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
3、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4、转股协议;
5、验资报告;
6、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依法需要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此款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8、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9、新增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指定(委托)书》;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各方名录和董事、监事、经理成员名录各一份。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收资并购登记工商部门收费标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