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的法律沿革
2001年11月,外经贸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2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2002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
2002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2002年10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1月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2002年12月30日,为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1月2日上述四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自2003年4月12日起施行。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颁布了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对于外资并购领域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必将对今后的外资并购产生重大的影响。
该规定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境内未上市的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并购,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的并购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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