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答: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是指我国法律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要求他人相应地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它是由我国法律确认、设定并保护,由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所享有的一种权能。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除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予以限制以外,与中国的同类分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基本相同。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义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义务,是指我国法律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做出的一定行为和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所作的强制性规定。它是由我国法律设定,由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所应尽的一种义务。具体义务表现为:(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该外国公司必须在我国就其分支机构的设立进行登记。这既是我国主权原则的体现,又是我国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不得损害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的中国法律既包括我国法律中适用于所有公司的法律规定,也包括仅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适用的特别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义务,除我国法律予以特别规定的外,与我国的同类分公司所负有的义务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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