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同纠纷:对方败诉后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28

债权人如果遇到欠债方债务到期拒不还钱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毕竟对于债权人来讲,钱都是辛苦挣来的,并不会因为对方不具有还债能力就免除了债务,但是,法院的判决结果生效后,作为败诉方的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下面就由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案例:某企业败诉,但因该企业的投资资金未回笼,无力偿还合同款,怎么办?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重庆专业合同律师:《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如预支工程款、投资资金未回笼等,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情况属实,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1583812361795098.jpg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延期还款。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确实因为公司破产或者是个人已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对方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2、其次双方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协议。

债务到期,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时,经过债权人同意或经过法院的裁量后决定的,可以双方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每次还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数额,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这种方式适用于债务人有固定收入,虽然收入不高,但是较为稳定的情况。

3、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

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但如果债务人本身债台高筑,毫无诚信,那拿到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不要犹豫,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对债务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进行查封。

如果还有其他财产线索的,债权人也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法官会根据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证。如果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话,会将其查封。同时执行局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是否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逮捕等。

此外,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必须在文书生效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案件。


总的来说,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为由,对败诉方进行拘留。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可以减少风险。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