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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公司员工要求加班费 承业出招:特殊工时制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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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xx设计公司成立于2009年,颇具规模,员工达到了120余人,主要岗位为设计人员,工资平均5000+。公司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了社保。但该企业的特点是:完成设计项目工作时间较为集中;项目完成后,休息时间也较长。

2014年9月,该公司员工设计人员周某某因不满公司的处罚,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用53000余元。经调解,用人单位支付了张某加班费3万7千元。

其他部分员工纷纷效仿,该单位共计支付员工加班费70余万元,员工的工作效率也明显降低。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接受该设计公司的委托后,通过多方了解和协商,建议该公司:申报特殊工时制,从而规避加班费的不必要支出,这一明智的选择,大大改善和该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综合计算工时制,可以有效避免平时加班费与休息日加班费的支出,不定时工时制可以完全避免所有加班费的支出和争议。

一般来说,推销员、司机等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岗位,需要倒班的岗位,工作任务时紧时松的岗位,均需要申报特殊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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