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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购口罩被骗 防疫物资诈骗将被如何定罪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2-26

近日,各大企业陆续复产复工,针对企业口罩需求量大的现状,不法分子又蠢蠢欲动,利用拟复工企业物资需求实施犯罪,谎称囤有大量口罩,收到企业货款后既不发货,也不还钱,还故意拉黑玩消失。那么疫情下,复工企业是否需要为职工配发口罩?多家复工企业如何被骗?利用防疫物质实施诈骗将被如何定罪?重庆律师为您解析。

问题一:疫情下 复工企业是否需要为职工配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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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丛亮表示,目前除了湖北以外的地区正在逐步复工复产,企业要配备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未休假的工资报酬应该按照有关的政策保障落实。

复工复产,既是对企业的考验,也对广大职工的考验。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将可能出现的传染风险降到最低。作为职工,也应该戴着口罩去上班,学会自我管理和保护,防控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

当然,会有人问:企业都已经陆续复工为啥还买不到口罩?据悉,到2月13日,全国口罩的复工率已经达到94%,而医用N95口罩的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了128%,普通口罩的产能利用率也达到了126%,口罩等医疗物资供应正在逐渐恢复。

此外,医用口罩加工完毕后会有化学物质残留,需要14天左右才能解析释放。这个解析释放的过程刚好赶在疫情过程中,所以在市面上药店,医院里还是看不到,这是造成口罩仍然紧张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问题二:口罩诈骗盯上复工企业 多家企业如何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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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复工潮来临,各行各业对于口罩的需求更为旺盛,也更为迫切,与此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多了起来。“口罩诈骗”正在升级,在企业未复工前,诈骗对象通常是个人;随着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口罩、温度计等医疗物资的需求直线上升,诈骗分子的目标也转向了企业。

案件1:18.5万元买口罩,寄来的全是树枝

2月1日,绍兴新昌的张先生要给企业购买一批口罩,通过朋友介绍,他在微信里添加了一个自称卖口罩的人,两人谈定价格后,张先生付了钱。但对方迟迟没有发货,张先生催了几次,直到2月8日,对方终于给张先生发了一个快递单号。

2月11日快递到了,张先生兴冲冲去拿快递,但拆开后傻眼了。“收到了一个特别小的包裹,拆开一看,里面全是树枝,一下子损失了18.5万元。”张先生报了警,警方迅速展开侦查。2月13日,警方将嫌疑人安某捉拿归案。

案件2:谎称有额温枪 诈骗拟复工企业的人栽了 

2020年2月13日,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童某在自己另一个微信号的朋友圈里,发了一条出售额温枪的虚假信息。2月18日,浙江余姚的一家企业的采购人,为了给即将要复工的企业采购防疫物资,就向童某预订了100多个额温枪,价值3万9千余元。

没想到对方一直不发货,被害人多次催促,童某都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退款。被害人这才发现被骗,在索要钱款未果的情况下选择了报警。2月14日,童某被余姚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问题三:利用防疫物质实施诈骗将被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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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此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口罩等医疗物资,一定要找正规渠道。同时,警告不法分子,发国难财,最终的结果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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