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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问题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2-28

春节过后,疫情尤在,大大小小的企业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企业如何复工?春节延迟复工期间如何安排员工?员工劳动报酬怎么支付?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就这些问题进行解惑。

企业开年第一难:如何复工?

2020年1月26日,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影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但随着疫情严重,上海、广东、浙江、江苏、重庆等省市陆续发出通知,要求各类企业(除特殊企业外)延迟复工时间至2月9日24时前。湖北省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13日24时前。

从以上各省推出的延迟复工政策可以发现,大多数仅规定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没有明确休息期间如何支付工资以及员工在此期间上班是否构成加班问题,对于延迟复工期的性质争议较大。目前各地政策仅规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用人单位如果有条件,可以与员工协商,通过在家办公等形式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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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复工期间,企业能否要求员工正常复工?

除特定行业外,延迟复工期间企业不宜复工。延迟复工系地方政府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公司提前复工不仅存在疫情风险,还会产生妨碍传染病防治的违法风险。

《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可进一步追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延迟复工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员工工作?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远程线上工作,一般地区均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但若非疫情防控或保障工作需要,企业不可以安排员工到工作场所或聚集特定场所提供劳动。

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企业停工状态,停工不代表企业不可以安排劳动,如值班、留守、处理客户事务、处理工资发放等必要工作安排。在排除疫情风险(不集中安排上岗复工)的前提下,可安排员工在家工作或零散到岗提供劳动。

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安排也是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而非超时或者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因此支付加班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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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复工期间,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吗?支付标准是什么?

这期间,需要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企业停工状态,企业应按照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即使员工不出勤,企业亦应当按照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若疫情持续紧张,政府进一步要求或企业自行决定延迟复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仍需发放原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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